6月1日,山东省药监局发布两个公告,分别撤销5家药企GSP证书和收回1家药企GSP证书。
被撤销GSP证药企信息:
日照市岚山区宇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因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山东省药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日前,安徽省食药监局发布《关于收回5家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通告(2016年第30号)》,5家药企被收回GSP证书。
今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药监局发布《药品流通监督检查信息通告》(2016年第01号),将2016年4月30日前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信息予以通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监局对20家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其中4家被立案查处,分别是:银川市金凤区百岁源大药店、银川市兴庆区宝生堂药店、宁夏医正药业有限公司医兴堂药品超市瑞名店、银川市金凤区民生堂大药房。此外,9家被责令整改,4家被暂扣不能提供票据的药品,1家被约谈企业负责人后申请歇业。
(以上信息来源国健医药咨询)
湖北:35家被立案或整改查处
检查结果显示,35家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有所滑坡,在计算机管理、药品陈列、票据管理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个别药店有严重违反药品GSP的行为。对此,潜江市药监局针对不同问题的药企做出如下处罚:
对江市福元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风路店等15家企业提出责令整改,要求其在7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并提交整改报告至相应辖区内监管单位;
对潜江市福元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中心店等19家企业按照违反GSP管理规定移交市药械保化稽查支队或者当地食品药品监管所立案查处。
对湖北同济堂药房有限公司潜江益世药店由辖区监管所收回GSP证书,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并处相应处罚。
广东:9家药商被责令整改
6月2日,广东省惠州市药监局发布2016年第1号GSP限期整改公告,9家药商被责令整改。据了解,惠城区永安药店等9家零售药店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主要违法事实包括以下几大内容:
1、部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未分开陈列。
2、部分处方药开架陈列和销售。
3、处方审核人员未签名确认。
4、处方审核人员没有在职在岗。
5、未做到票、帐、货相符。
6、部分处方药开价销售。
7、部分中药饮片无批准文号。
8、冷藏药品未按规定对湿度进行监测并记录。